原標題:明年起河北3類公務員就職要對憲法宣誓
明年1月1日起,我省部分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要公開進行憲法宣誓。11月27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河北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對此作出明確規(guī)定。
辦法就宣誓范圍進行了明確,包括3類被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各級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依照法定程序產(chǎn)生后和就職時,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辦法明確了憲法宣誓活動的組織主體。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組織。其中,由代表大會選舉產(chǎn)生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向憲法宣誓待上一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后進行,宣誓儀式由同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組織。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由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組織。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由任命機關組織。關于憲法宣誓的形式,辦法規(guī)定,組織單位可以根據(jù)實際采取單獨宣誓和集體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