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北京將嚴懲交通違規(guī)行為,“帶頭”闖燈的行人將面臨罰款。“在路口湊夠一撥人就走,與紅綠燈無關(guān)”,“中國式過馬路”一度笑傲江湖,任他紅燈綠燈,不管車來車往,給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如今終于迎來了重拳治理的冬天。問題是,單靠嚴管重罰,能“罰”得出現(xiàn)代馬路文明嗎?
毛澤東同志說過,“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同樣,沒有執(zhí)法之帚的清掃,公共文明也不會自行建立。新加坡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也是陋習遍地,隨后新加坡政府出臺一系列“高壓手段”,比如隨地吐痰罰款50美金、在被禁止的墻上涂鴉將受鞭刑等,人們從難以忍受到潛移默化,新加坡也就一變而為干凈整潔、文明有序。
可見,對微小過失“零容忍”,是通往公共文明的重要路徑?!爸袊竭^馬路”風行各地,其實也是某種程度上的“破窗效應(yīng)”:因為第一個向“破窗”投擲石塊的人未受處罰,就會有更多人向“破窗”投擲石塊。帶頭闖燈的人安然無恙,更多人就會在法不責眾的心理下理直氣壯地違規(guī),重拳治理的基本思路,正是在“小荷才露尖尖角”時懲治微小過失,防止演變成“接天蓮葉無窮碧”。
然而,如果只有嚴刑峻法,恐怕也獨木難支、失之偏頗。且不論如此嚴管成本巨大,有可能蛻變?yōu)椤捌渑d也勃,其亡也忽”的運動式執(zhí)法,就說闖燈行為背后,除了公民素質(zhì)之外,就沒有交通管理不健全、公共服務(wù)欠完善的責任嗎?雷霆萬鈞的利劍高懸固然不可或缺,完善服務(wù)的春風化雨同樣至關(guān)重要。
紅燈時間長、綠燈時間短,好不容易等到綠燈亮,行人還沒有挪開腳,右轉(zhuǎn)彎的車輛就蜂擁而上……紅綠燈設(shè)置的不盡合理之處,交通管理和公共服務(wù)中的短板,不會因為嚴懲闖燈行為而自動消失,正如一位網(wǎng)友所言,欲改變“中國式過馬路”,先調(diào)整“中國式紅綠燈”。暴風驟雨式的嚴管重罰固然能在瞬間滌蕩一切,但是如果缺少完善服務(wù)的持續(xù)滋養(yǎng),風暴過后難免一切照舊。
“漢家自有制度,霸王道雜之”,重拳出擊的“堵”與完善服務(wù)的“疏”,是涵養(yǎng)馬路文明的一體兩面,嚴懲闖燈行為只是邁出了第一步,但是切不可沉浸于“罰”來的一時快感而止步不前,畢竟,只有恩威并用,才能標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