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公務員考試
石家莊靈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51人公告
http://www.wanmacheng.com 2021-04-29 來源:靈壽縣人民政府
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從自收自支事業(yè)人員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解決部分單位工作人員短缺問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從全縣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參加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改革的企業(yè)化經營事業(yè)單位保留事業(yè)身份人員)中公開招聘一批人員,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方法組織實施。
二、招聘職位和名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1名,統(tǒng)籌分派到縣委辦、縣政府辦、縣人大辦、縣政協(xié)辦、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宣傳部、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縣委政法委、縣財政局、石家莊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靈壽分局、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縣統(tǒng)計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wèi)健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奉獻精神;
2.身體健康;
3.全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的在編在冊自收自支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和參加經營類事業(yè)單位改制的企業(yè)化經營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其中男年齡50周歲及以下(197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女年齡48周歲及以下(197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9日(以身份證為準);
4.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復員退伍軍人優(yōu)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實施
(一)公告
靈壽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公告,同時縣人社局將招聘事宜通知到縣直各有關部門。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下午17:30(節(jié)假日不休,十天)。
2.報名地點
靈壽縣人社局三樓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69135566。
3.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忌帧秷竺怼泛徒谕嬲婷夤谛《缢{底相片3張,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員退伍軍人須出具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單位同意報名的意見書(含個人基本信息、近3年考核結果等)。
各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出具是否同意考生報名意見,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
(三)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結合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逐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工作將貫穿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并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準考證發(fā)放
準考證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統(tǒng)一領取、發(fā)放,考生詳細核對準考證上填寫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相關信息,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復合卷形式,主要考試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測驗、時事政治、靈壽縣情等,分值100分,時間90分鐘,閉卷考試,入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招聘名額1:1.5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1.5比例,筆試合格人員均進入面試(如最后一名出現同分,均進入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工作適應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與自我控制能力和語言表達與儀表舉止水平,分值100分。
綜合成績計算: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1:1的比例擬定聘用人員名單,其中縣疾控中心按具有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擇優(yōu)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考察聘用
縣人社局結合用人單位對入闈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縣人社局負責聘用人員崗位安排工作,結合用人單位需求和崗位條件,聘用人員專業(yè)、原單位從事崗位和技術專長,提出聘用人員安排計劃,報縣政府研究確定后實施。
縣人社局安排確定聘用崗位時,應聘人員應當依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主動向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應回避的親屬關系。對隱瞞不報的,予以批評教育并調整聘用崗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取消后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工資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退回原單位,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年度考核由用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由原單位考核并調整工資,連續(xù)兩年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聘用人員編制人事關系仍保留原單位,自收自支事業(yè)人員身份不變,執(zhí)行我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yè)保險并繳存公積金,相關經費由縣財政保障。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報考人員自負。
2.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靈壽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3.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或面試通知單、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
4.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未盡事宜由靈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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