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四級聯考暨河北省國稅局系統(tǒng)招錄公務員證件審核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河北省2016年度公務員四級聯考的工作安排,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定于5月14日至16日對報考河北國稅系統(tǒng)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證件審核?,F將參加證件審核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點:河北省稅務干部學校(石家莊市新石南路171號)
三、證件審核需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按照省公務員局發(fā)布的招考公告,進入面試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職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yè)證、筆試準考證、學位證(應屆普通類畢業(yè)生提供《2016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其他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證明)、戶籍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等。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復印件);
4.學位證及復印件(報考有學位要求的職位,需提供學位證);
5.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及復印件。
四、關于證件審核的幾點具體說明
1.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2.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證明:應屆普通類畢業(yè)生提供《2016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注意:《就業(yè)協(xié)議書》不能是空白的,需填寫好本人信息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他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證明。
3.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凡報考職位條件內對戶籍沒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全日制高等院校2016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人員不需要提供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其他考生則需提供河北省戶籍(或生源地證明)。凡報考職位條件中有“XX市所轄縣(市、區(qū))戶籍(或生源地)”要求的職位: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
戶口簿需要提供主頁及本人頁。對于戶口簿是集體的,如不能提供主頁原件,則須提供該集體戶籍的主頁復印件并加蓋戶籍派出所公章,但本人頁必須是原件。生源地證明是指考生考入大學前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因考入大學而將戶籍遷出的證明信。
4.考生需出具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原件返還考生,留存復印件1份;出具的證明信,要留存原件。
5.考生盡可能提早到指定地點進行證件審核,如有問題可及時補充材料。
咨詢電話:0311-88625272。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