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衡水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的通告
為做好2016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送資料的時間及方式
請參加證件審核的考生本人或委托親友,以送達的方式將資料報送到指定地點,參加證件審核的人員名單、報送時間、地點詳見附件。
二、報送資料的整理要求
(一)考生根據所報送的資料,將證件資料的原件按次序整齊規(guī)整排列,復印件(A4紙復印)一式兩份分別按次序整齊規(guī)整排列并裝訂,上述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分別裝入三個包裝相同、質地結實的資料袋內,三個資料袋袋皮正、反面的醒目之處標識清楚以下內容:1、資料袋內資料清單,并注明原件或復印件;2、個人報考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專業(yè)要求、姓名、筆試準考證號、筆試成績、本人電話、其他親友聯系人及備用電話。
(二)關于證件原件的退還:證件審核工作完畢后,工作人員會及時通知考生領取證件資料的原件。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回執(zhí)單領取退還的資料,如果考生委托親友代領的須持回執(zhí)單原件、考生本人書寫的委托書、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復印件、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領取回執(zhí)單:證書資料交工作人員后,個人向工作人員領取證件資料回執(zhí)單。
(四)報送內容:
考生本人填寫《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登記表》一式兩份,此表由本人手工填寫,電腦打印或其他人代寫的無效。
考生提供符合報考要求的證件資料,所有證件資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彩色照片4張,每個復印件袋內分別裝入1張,《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登記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
1、2016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送的證明材料:(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原件審核后,即時退還本人);(2)畢業(yè)證;(3)學位證;(4)就業(yè)報到證;(5)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6)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2、本市戶籍往屆未就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送的證明材料:(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原件審核后,即時退還本人);(2)畢業(yè)證;(3)學位證;(4)就業(yè)報到證;(5)本市戶籍證明;(6)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持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8)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本市戶籍往屆已就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送的證明材料:(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原件審核后,即時退還本人);(2)畢業(yè)證;(3)學位證;(4)本市戶籍證明;(5)報考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由相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及同意報考的意見;(6)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持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8)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在資格審核期間,請考生保持電話聯絡暢通。
(一)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發(fā)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填報不實等情況的,即取消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出現未能通過證件,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證件審核人員,遞補人選報送的證件資料要求同上。
附件:1、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登記表.doc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