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滄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證件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滄州市2015年市直事業(yè)單位(政府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將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證件審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件審核范圍
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的證件審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
衛(wèi)生計生系統事業(yè)單位的證件審核工作由市衛(wèi)計委負責;
其他事業(yè)單位的證件審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
二、證件審核時間
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時間為: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衛(wèi)生計生系統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時間為: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9:00到 11:30,下午14:30到17:00 );
其他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時間為: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00);
三、審核地點
1、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地點為:滄州市教育局二樓東會議室(滄州市運河區(qū)貽成路);
2、衛(wèi)生計生系統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地點為:原市衛(wèi)生局五樓會議室(滄州市朝陽街11號);
3、其他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地點為: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門一樓大廳(滄州市御河路50號)。
四、考生證件審核須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按滄州轄區(qū)生源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畢業(yè)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等級證,筆試準考證和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工作證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時間;崗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需注明所從事的具體工作)。
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具有兩年及以上教師工作經歷(現仍在崗),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專科畢業(yè),后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人員,須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工作證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時間,且注明現仍在崗),同時提供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工資發(fā)放原始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5年11月7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2015年滄州市市直(政府系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表》(附件2)并填寫一份,準備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1張貼在正面,其它2張貼在背面左上角。
考生需攜帶所需證件原件和相關材料{要求裝訂,裝訂順序由上到下為:審核表、身份證復印件、戶口復印件(含戶主首頁、本人頁)、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高中畢業(yè)證復印件、資格證復印件、等級證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按時間要求到審核地點審核。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六、面試通知單領取
1、參加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的考生,經審核合格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參加衛(wèi)生計生系統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另行通知。
2、參加其他事業(yè)單位證件審核的考生,經審核合格后于12月 8日9:00至12月9日17:00登陸滄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單》。
點擊下載:
1、滄州市2015年市直事業(yè)單位(政府系統)公開招聘進入證件審核人員名單
2、2015年滄州市市直(政府系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表
聯系方式:市人社局事業(yè)科:0317-3206528
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市衛(wèi)計委人事科:0317-2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