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根據承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德縣財政局關于印發(fā)《承德縣公益性崗位開發(fā)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承縣人社[2021]3號),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根據前期公益性崗位需求摸底情況,本次擬招聘公益性崗位45個(見附表1)。
二、招聘條件
(一)我縣常住人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yè)愿望的“就業(yè)困難人員或符合政府安置條件的退役軍人。
(二)其他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分配。
3.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其他不適合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人員待遇
待遇標準: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工資待遇不高于最低工資標準,并對公益性用工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失業(yè)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就業(yè)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及社保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身份證年齡為準)。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22日;
(2)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辦(鄉(xiāng)鎮(zhèn))行政綜合服務中心
2.報名需提供材料: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二)資格審核
1.初審:街道(鄉(xiāng)鎮(zhèn))對申請人就業(yè)援助條件及上崗資格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2.復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初審結果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通知街道(鄉(xiāng)鎮(zhèn))勞動保障事務站(所)和申請人。
(三)公示
經審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舉報電話:0314--3261119,廣泛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四)錄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與其簽訂《承德縣公益性崗位就業(yè)援助協議書》,并報縣就業(yè)服務局備案。
承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